《出土文献》投稿须知
为保证学术研究成果的原创性和严谨性,倡导良好的学术风气,请作者投稿时注意如下事项:
一、请进行投稿。
(一)投稿方法:注册→登录→按投稿系统指示投稿
(二)请在文章正文后面附上作者姓名、单位(具体到院系)、职称/学历、邮箱、通讯地址(含邮编)、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三)投稿类别分为15类:(1)甲骨学;(2)金文与青铜器;(3)战国文字与战国简;(4)秦汉吴晋简;(5)出土文献与古代史研究;(6)出土文献与古典学研究;(7)出土文献与思想史;(8)出土文献与汉语史;(9)出土文献与科技史;(10)文字文物保护;(11)出土文献学术史;(12)出土文献书评;(13)出土文献综述;(14)英文稿;(15)其他。其中英文原创性稿件请一律投至“英文稿”类别,有条件的作者请提供译稿;其他稿件,请投至“其他”类。
(四)稿件状态分为四种:“已投稿”、“审核中”、“退稿”、“拟刊用”。其中,稿件处于编审流程中时为“审核中”,“退稿”、“拟刊用”则为稿件最终处理结果。
二、投给本刊稿件,应确保未一稿两投或多投。本刊不接受主要观点或基本内容先于刊物在其他公开或内部出版物(包括期刊、报纸、专著、论文集、网站等)上发表的稿件;如主要观点通过学术网站等非正式出版物发表,投稿时修改率须达到60%以上。
三、所投稿件须系作者独立研究完成之作品,对他人知识产权有充分尊重,无任何违法、违纪和违反学术道德的内容;文中引文、注释和其他资料,应逐一核对原文,确保准确无误;如使用了转引资料,应实事求是注明转引出处。
四、本刊实行双向匿名专家审稿制度。稿件正文中请勿出现作者个人信息,行文亦请避免可能透露作者身份的信息(如“某师某某”等),稿件外审时将删去致谢部分。
五、本刊有权对来稿作文字表述及其他技术性修改,来稿审理期限一般不超过四个月。无论采用与否,编辑部均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告知作者。
六、稿件一经采用,出刊后编辑部会向作者支付稿酬、寄送样刊,还会将稿件编入CNKI系列数据库及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平台等数据库,编入数据库、选登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的著作权使用费包含在编辑部所付稿酬之中。
七、相关格式要求:
(一)文稿使用规范的简化字,研究或讨论对象所涉及古文字字形、俗体、繁体等,可根据文章需要处理。涉及数字、纪年、外文译名、外文字母、国际音标、汉语拼音等,按国家语言文字规范和有关规定处理。
(二)稿件请用A4纸格式,正文简体横排,宋体小4号、1.5倍行距;注释请用页下注,注文宋体5号、1.5倍行距。
(三)提供英文标题及300字以内的中、英文摘要和3—5个关键词。
(四)引文注释规范:注释放置于当页下(脚注)。注释序号用①,②……标识,每页单独排序。正文中的注释序号统一置于包含引文的句子(有时候也可能是词或词组)或段落标点符号之后。注释的标注格式:
1.非连续出版物
(1)著作
标注顺序: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题名/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责任方式为“著”类时,“著/撰”等可省略,其他责任方式不可省略。引用翻译著作时,将译者作为第二责任者置于文献题名之后。
【示例】
赵彤:《战国楚方言音系》,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6年,第55页。
孙猛校证:《郡斋读书志校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年,第175页。
夏含夷:《海外夷坚志——古史异观二集》,张淑一、蒋文、莫福权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第98—135页。
(2)析出文献
标注顺序: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集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集题名/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文集责任者与析出文献责任者相同时,可省去文集责任者。
【示例】
郭立暄:《剜版现象与古籍印本鉴定》,陈正宏、梁颖编:《古籍印本鉴定概说》,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5年,第159—174页。
李家浩:《说“貖不廷方”》,《安徽大学汉语言文字研究丛书·李家浩卷》,合肥:安徽大学出版社,2013年,第12—17页。
(3)著作、文集的序言、引论、前言、后记
1)序言、前言作者与著作、文集责任者相同。
【示例】
夏含夷:《海外夷坚志——古史异观二集》,张淑一、蒋文、莫福权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6年,“序言”,第2页。
2)序言有单独的标题,可作为析出文献来标注。
【示例】
鲁国尧:《抢占前沿——赵彤〈战国楚方言音系〉序》,赵彤:《战国楚方言音系》,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6年,第5页。
(4)古籍
1)刻本标注顺序: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题名/卷次、篇名、部类(选项)/版本、页码。部类名及篇名用书名号表示,其中不同层次可用中圆点隔开,原序号仍用汉字数字,下同。页码应注明a、b面。
【示例】
朱熹:《论语集注》卷三,宋嘉定十年当涂郡斋刻本,第4页a。
2)点校本、整理本标注顺序: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题名/卷次、篇名、部类(选项)/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
【示例】
朱熹:《书集传》,北京:中华书局,2018年,第65页。
3)影印本标注顺序: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题名/卷次、篇名、部类(选项)/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时间/(影印)页码。在出版时间后注明“影印本”。为便于读者查找,缩印的古籍,引用页码还可标明上、中、下栏(选项)。
【示例】
徐梦莘:《三朝北盟会编》卷一二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影印本,下册,第899页下栏。
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四九《职官六·户部尚书》,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影印本,上册,第477页中栏。
4)析出文献
标注顺序: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集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集题名/卷次/丛书项(选项,丛书名用书名号)/版本或出版信息/页码。
【示例】
马融:《东巡颂》,《文馆词林》卷三四六,罗国威整理:《日藏弘仁本文馆词林校证》,北京:中华书局,2001年,第108—111页。
5)常用基本典籍,官修大型典籍以及书名中含有作者姓名的文集可不标注作者,如《诗经》、《尚书》、《左传》、《论语》、《孟子》、《荀子》、二十四史、《资治通鉴》、《全唐文》、《册府元龟》、《四库全书总目提要》等。
【示例】
《三国志》卷九《夏侯惇传》,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第267页。
6)编年体典籍,如需要,可注出文字所属之年月甲子(日)。
【示例】
《资治通鉴》卷一九,武帝元朔五年,北京:中华书局,2011年,第2册,第621页。
2.连续出版物
(1)期刊
标注顺序:责任者/文献题名/期刊名/年期(或卷期,出版年月)。刊名与其他期刊相同,也可括注出版地点,附于刊名后,以示区别;同一种期刊有两种以上的版别时,引用时须注明版别。
【示例】
李学勤:《论清华简〈楚居〉中的古史传说》,《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1期。
李学勤:《清华简整理工作的第一年》,《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5期。
(2)报纸
标注顺序:责任者/篇名/报纸名称/出版年月日/版次。早期中文报纸无版次,可标识卷册、时间或栏目及页码(选注项)。同名报纸应标示出版地点以示区别。
【示例】
裘锡圭:《出土文献与古典学重建》,《光明日报》2013年11月14日,第11版。
3.未刊文献
(1)学位论文、会议论文等
标注顺序:责任者/文献标题/论文性质/学校/文献形成时间/页码。
【示例】
陈民镇:《清华简〈系年〉研究》,硕士学位论文,烟台大学,2013年,第26页。
(2)手稿、档案文献
标注顺序:文献标题/文献形成时间/卷宗号或其他编号/收藏机构或单位。
4.转引文献
无法直接引用的文献,转引自他人著作时,须标明。标注顺序:责任者/原文献题名/原文献版本信息/原页码(或卷期)/转引文献责任者/转引文献题名/版本信息/页码。
5.电子文献
电子文献包括以数码方式记录的所有文献(含以胶片、磁带等介质记录的电影、录像、录音等音像文献)。
标注项目与顺序:责任者/电子文献题名/获取和访问路径/发表日期(再次出现时可省略“获取和访问路径”及“发表日期”)。
【示例】
蒋玉斌:《释甲骨金文的“蠢”兼论相关问题》,http://www.gwz.fudan.edu.cn/Web/Show/4472,2019年10月23日。
6.外文文献
(1)引证外文文献,原则上使用该语种通行的引证标注方式。
(2)本规范仅列举英文、日文文献的标注方式如下:
1)专著
标注顺序:责任者与责任方式/文献题名/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日文文献,责任者、文献题名、出版地点、出版者等除保留假名外均使用简体汉字。英文文献,题名用斜体,出版地点后用英文冒号,其余各标注项目之间,用英文逗点隔开,下同。
【示例】
鹰取佑司:《秦汉官文书の基础的硏究》,东京:汲古书院,2015年,第201页。
Barnard Noel, Bronze Casting and Bronze Alloys in Ancient China, Canberra: Australia National University, 1961, p.15.
2)译著
标注顺序:责任者/文献题名/译者/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
【示例】
M. Polo, The Travels of Marco Polo, trans. William Marsden, Hertfordshire: Cumberland House, 1997, pp. 55-88.
3)期刊析出文献
标注顺序: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期刊名/卷册及出版时间/页码。日文文献,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期刊名等除保留假名外均使用简体汉字。英文析出文献,题名用英文引号标识,期刊名用斜体。
【示例】
籾山明:《汉代豪族论への一视角》,《东洋史研究》第43卷第1号,1984年,第169页。
Nivison, David S,“The Dates of Western Chou”,Harvard Journal of Asiatic Studies, vol. 43, no. 2(1983), pp.481-580.
4)文集析出文献
标注顺序: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文集题名/编者/出版地点/出版者/出版时间/页码。
(三)其他
1.再次引证时的项目简化
同一文献再次引证时只需标注责任者、题名、页码,出版信息可以省略。
【示例】
赵彤:《战国楚方言音系》,第55页。
郭立暄:《剜版现象与古籍印本鉴定》,陈正宏、梁颖编:《古籍印本鉴定概说》,第159—174页。
2.间接引文的标注
间接引文通常以“参见”或“详见”等引领词引导,反映出与正文行文的呼应,标注时应注出具体参考引证的起止页码或章节。标注项目、顺序与格式同直接引文。
3.引用先秦诸子等常用经典古籍,可使用括注,括注应使用不同于正文的字体。
【示例】
忠恕之道就是所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论语·卫灵公》)。
4.引用大型常用出土文献合集,可使用括注,括注应使用不同于正文的字体。第一次应使用全称,第二次可使用简称。
【示例】
“三事”见于西周夨令方彝(《殷周金文集成》9001,以下简称为“《集成》”),又见于《尚书·立政》等文献。